第(1/3)页 “这是从地铁上截取的监控录像,能够充分还原当时的场景,足以证明我的当事人当时并没有主动挑衅。” 法官再次当庭播放了监控录像。 所有人清清楚楚,明明白白地看到,最开始的屈宁只是坐在座位上睡觉,根本没有主动找杨丽华说些什么或是做些什么。 反倒是杨丽华靠过来搭讪。 只不过监控没有声音,所有人光从监控都看不出来具体发生了什么。 刘玖也就这个点开始辩解:“监控没有录下声音,这只能证明我的当事人在无奈之下忍不住率先动了手,并不能说明原告的伤就是我的当事人造成的,更不能撇清原告在事件中的责任。” “那么三号证据,医院的伤情鉴定书,这上面可明明白白地写清楚了,我的当事人是在当天受的伤,并非是旧伤碰瓷。” 晁阳不慌不忙地又拿出了医院出具的证明: “还有这个,这是手术的证明。” 刘玖再次质疑证据的真实性:“我对这个证据的真实性表示怀疑,根据伤情鉴定书所说,原告方骨折并脱臼,但是大家可以看一看,现在原告的手臂和正常人一般无二,丝毫看不出受伤的痕迹,骨折并不可能这么快就痊愈,因此我怀疑原告方伪造了鉴定书。” 屈宁听到这话一下子就炸了:“你这么说就没有道理了,合着我受伤了还得一辈子好不了才行?我就不能体质特殊早点痊愈吗?” 书记员清了清嗓子:“请原告注意情绪,不要破坏法庭纪律。” 屈宁这才不情不愿地闭上了嘴。 说起来他的伤势好得这么快也挺抽象的,就在事情发生后的第三天,屈宁一觉醒来,不仅石膏崩了,就连手臂里的钢钉都掉出来了。 他连忙花了十点人渣值问Joker是怎么回事。 得到的回答是,在使用Joker的初级伪装之后,无论这期间被伪装的部分受到了怎样的改变,三天时间一到,都会恢复到使用前的状态。 也就是说,手术带来的影响也会全部被抵消。 这让屈宁盯着床上的钢钉陷入沉思许久。 他也想过打点石膏再藏一藏,但是又担心医院发现这种情况以后会把他抓去解剖研究,最后只得作罢。 “接下来是人证,提前说明,在事件发生之前,我的当事人和证人并无丝毫关联,双方互不认识,不存在熟人作证的可能。” 晁阳依旧一脸的无所谓,继续拿出证据。 随着他话音落下,法警带来了一个年轻女孩。 正是当时和白樱一起的人。 她们当时同去上班,路上遇到了这件事,白樱看不过报了警,打了急救电话,她则是整个过程的见证者。 屈宁也是通过白樱才知道她也在电视台工作,只不过和白樱分属不同的部门,通过白樱,最后屈宁才终于说服女孩儿出庭作证。 “当时是那位大妈先辱骂了原告,原告只是还了几句嘴,被打以后也并没有还手,整个过程没有什么过激的举动。” 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