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一方面城市的快节奏的生活方式,根本没有太多的闲暇,去参与这样饭局酒局。 另一方面主要是很多人开始重视养生,重视健康。 吃一顿饭局,喝一顿酒局,半残要死三五天,不经济,划不来。 久而久之,身体垮,健康警报了…… 所以,饭局也好,酒局也罢,越来越退出了历史舞台,城市的人们越来越喜欢简单的生活方式。 甚至有人说,真正最高档的筵席,不是四星五星级,而是家宴。 什么叫家宴? 也就宴请宾客,到自家里,亲自下厨,做几样农家小菜。 即使粗茶淡饭,这种宴请比之下馆子的饭局、酒局显得弥足珍贵很多。 “好啊,听说,这家奈斯国际大酒店的菜肴,非常具有马尔代夫的特色,不如,我们就去他们的特色餐厅,叫一些特色菜尝尝,如何?”克莉丝汀立即响应。 相比之下,克莉丝汀比覃琳要奔放得多。 覃琳略微显得矜持一些,这主要是接受不同地域文化的熏陶不一样。 克莉丝汀更多的是接受西方文化,而覃琳是东方文化。 文化的差异,必然行为做事也是迥然不同的。 “覃大美女,你说呢?”克莉丝汀征求覃琳的意见,从她的神色,她表现出对覃琳非常有兴趣。 当然,那种兴趣,是对覃琳的了解,最主要是覃琳与纪学锋之间的关系问题。 从这一点上看,克莉丝汀是具有进取攻击性的,因为她喜欢纪学锋。 而突然冒出来一个覃琳,论长相,那绝对是标准的东方美人胚子,典雅温文尔雅。 只要作为正常的男人,对覃琳这样的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之貌的姑娘,不可能不动心。 “Christine,你也别一口一个大美女的称呼,相比于你这位混血儿的大美女,我自惭形秽啊!你不介意,叫我‘琳琳’吧!”覃琳表现得比较谦卑,她并不会像克莉丝汀那样,去表现,去显得她很在意纪学锋。 不过,从克莉丝汀的出现,她内心深处,是极为震撼的。 或者说,被克莉丝汀的美貌所惊叹,也是一种醋意。 不得不说,男人,绝大多数的男人,对什么混血儿之类的,有着独特的喜好。 关键是,混血儿,几乎是漂亮的代名词。 大概是因为不同血统的基因结合之后,让混血儿天生比较美貌。 第(2/3)页